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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资讯!四川回应: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子

日期:2023-01-30 18:09:05 来源:第一财经

来源:四川卫健委、九派新闻、红星新闻等

据四川卫健委网站消息,四川卫健委近日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自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办法》共十六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相关资料图)

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所谓生育登记,其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四川最新回应

据红星新闻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获悉,《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

而据九派新闻报道,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的接线工作人员对其解释称,他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据其了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早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此后,广东省、安徽省、湖南省卫健委出台政策作出呼应。

2022年,安徽卫健委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生育登记。当时,由于政策调整不再限制生育子女数量,以及是否结婚登记,一度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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