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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郧阳区“河湖长+检察长”制实现河湖流域长治

日期:2023-05-24 23:50:19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冯鹏 贺兴)在汉江南岸湖北省十堰市郧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江边上的法治公园,放飞的无人机拍下郧阳城最新的画面,这里岸绿、水清、天蓝。

今年2月,郧阳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华到茶店镇开展联合巡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机制,全力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制全面见效。系统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路子,坚决扼制各类危害生态环境类犯罪。


【资料图】

5月4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可飞带领青年检察干警10余人,会同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在汉江郧阳段开展检察长+河湖长联合巡河工作。董可飞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要求,能动履职,从严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推动水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助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汉江生态系统。

机制破局,聚力扎牢流域治理笼子

郧阳位于丹江口水库中上游,汉江过境136公里,全区514条河流,涉及10个乡镇30余万人,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近年来,郧阳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区委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流域治理思路,2022年1月,郧阳区检察院、郧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综合生态保护多种手段,推动流域治理达标,扛起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政治责任。通过多方联动,汉江郧阳段治理取得决定性成效。

开展“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郧阳区级河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共同出席,宣讲河湖保护知识,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保护氛围,推动河湖保护、流域治理工作。及时处理涉流域生态问题,做优河流与库区统筹、水体与陆岸的统筹、发展与保护的统筹、管理与治理的统筹,“河湖长+检察长”制办公室先后联席解决涉河问题7个。区河湖长办积极开展问题整改督导,先后给3个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郧阳区检察院对南化塘镇青岩河涉河问题开展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河湖长+检察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19名区级河湖长累计巡河59次,形成强大的流域系统治理合力,不断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和流域治理。

治违清库,联合攻坚不留死角痛点

2022年,水利部依托河湖长制,部署开展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行动,湖北省检察院也同步开展“守好一库碧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面治理侵占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郧阳区共收到反馈疑似问题473个,郧阳区“河湖长+检察长”制相关部门整体联动,推动整改问题77个,查否问题396个,全面如期完成郧阳区清库治理工作,为“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提供坚实保障。

在巡河和公益诉讼“回头看”现场 ,青年检察干警孙爽结合案件,向大家介绍在开展“守好一库碧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前汉江岸线违建和乱占岸线的情况。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制办公室的纽带作用,郧阳区检察院协同该区水利湖泊局开展“守好一库碧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面治理库区涉水生态环境问题。以拔钉子、啃硬骨头的狠劲,加大对违规涉水项目拆除、库周环境恢复。通过专项推进,查实汉江郧阳段非法占用岸线和水域乱堆、乱放、乱建等突出问题77个。通过梳理研判,集中向10家行政机关送达《立案决定书》,经过合力攻坚,77个问题全部整改销号,累计拆除线下建房31处,拆除建筑面积2960㎡、清除建筑弃渣1693m³、恢复防洪库容1807m³、复绿库岸1199㎡;恢复库汊、交通功能筑坝、鱼塘等水体联通12处,共计拆除拦网590米,拆除坝体、塘梗130米,恢复防洪库容方量100500m³。整治工程弃渣、填库等问题15处,共计清除弃土弃渣89900m³,恢复防洪库容89900m³,复绿库岸3150㎡。

2022年4月,郧阳区检察院、郧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回头看”,确认77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两年来,郧阳区在治违清库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库岸治理和库岸绿化工作,治理库岸47.96公里。裁植花草树木6万余棵,建设游岸步道30余公里,把生态库岸建设和居民日常休闲有机结合,城市品质和生态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也节节攀升。

河湖长治, 实现水清天蓝岸绿民乐

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制以来,在郧阳区,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有责任人,都有人去巡河、有人去管护,每一条溪流既是流动的风景,更是生生不息的责任。

2022年3月,人大代表叶祥莲、曹相臣、张荣荣联名提出关于及时对鲍峡集镇水毁污水处理管网进行修复的建议。建议指出,鲍峡镇作为江南大镇,中心集镇人员达3.5万人,因夏季洪水冲毁集镇污水管网,导致生活污水不能有效收集处理,雨污合流,影响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

郧阳区检察院依据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通过公开听证,一方面郧阳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另一方面,郧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把公开听证形成的处理意见报送至将军河(东河)区级河长,督促相关机关认领问题,抓好整改。2022年11月,鲍峡镇集镇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开工,工程共需投资879.83万元,修复管网18公里,新增检查井、沉泥井430座,新建化粪池12座,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设施两座。目前项目建设己接近尾声。

今年4月25日,在增殖放流现场,郧阳区检察院、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被不起诉人江某等4人在五峰乡安城渡口开展增殖放流活动,6000余尾大鱼苗在检察干警的监督下放流汉江。近年来,郧阳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不起诉+”办案理念,积极开展溯源治理,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被不起诉人参加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修复受损生态,实行惩戒和教育相结合方式,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求极致的劲头追求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两年来,郧阳区检察院、郧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以流域治理为蓝图,以公益保护为抓手,通过专项发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河湖长治,实现水清天蓝岸绿民乐,扎扎实实地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写在汉江流域治理的板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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