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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问政】业主违规私拆承重墙 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修复墙体

日期:2023-05-30 16:06:23 来源:来源:当代先锋网

近期,网友反映贵阳市南明区的南明御府小区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违规私拆承重墙,楼栋其他业主急盼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天眼问政”栏目对该情况进行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勘测,共商解决办法。

邻居担忧:是否动了承重墙

“这栋楼今年刚交房,很多住户都在装修,听说有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日前,记者到达网友爆料小区,据附近居民透露,“私自拆除承重墙”的是该小区9栋24楼的一户业主。


【资料图】

业主私拆承重墙现场图(物业公司提供)

还未收房的王女士忧心忡忡,“我们这一栋有33层,属于超高层的建筑了,怎么安心入住啊?”她希望相关部门督促业主,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记者前往24楼了解情况,敲门后并无人响应,随即,记者与该小区物业联系,物业称确有其事,已上报南明区住建局与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天下午,记者分别与南明区住建局和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均表示,具体情况需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后予以回复。若情况属实,需由作为监管单位的住建部门开展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执法单位会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对私拆承重墙业主实施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部门走访:侧面取证了解事实

近日,记者随同南明区住建局、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小区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该业主住房处勘察情况。

工人正在修复墙体

然而,到达现场后敲门久久无人响应,物业方与业主联系后,业主拒绝开门。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今年2月,在巡查时发现该业主对承重墙进行了破坏,立即叫停装修,并多次进行劝阻。物业和业主协商无果后,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南明区住建局、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来过多次,无法进入现场了解情况。南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到现场取证,只能从周边环境和物业公司提供的材料寻找证据。

记者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该业主住房在24楼,在25楼同一户型的房屋内通过房屋结构比较,两部门工作人员对24楼业主行为进行推断,“根据物业提供图片,推测该业主想对房屋的客厅进行扩大,所以把阳台和客厅之间两边的柱子进行了拆除。”

该私拆承重墙住户户型图

随后,南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查到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协议,也从装修登记台账处查询到该业主并没有进行登记就开展了装修的事实。

“今天虽然没有进到业主家里勘察,但从物业提供的相关资料里也能找到佐证。我们将和业主积极联系,告知事情的严重性,协调共同解决问题。”南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说。

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在相关部门取得调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后,积极配合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业主黄女士,对方表示没有拆承重墙,已经按照标准恢复。同时,聘请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修复情况进行鉴定评估,等待检测结果。

修复加固:评测单位进行验收

“天眼问政”栏目持续追踪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最新消息是“必须完成墙体修复”。

“已经动工了,工人就在现场。”日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现在十分配合修复工作。

记者现场看到,维修工人正用钢筋对阳台处2根被破坏的柱子进行加固,柱子均已重新浇灌水泥。

工人正在修复墙体

5月28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修复加固工作已经完成,等业主联系检测单位前来验收。

南明区住建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待业主修复完毕,会有专门的评测单位进行验收。”

同时,记者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得联系。针对业主装修私拆承重墙情况,该厅提醒,若发生类似事宜,建议市民第一时间向物业或社区反馈,由物业或社区劝阻业主暂停施工,防止违法行为持续实施,物业根据职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并根据有关单位出具的专业性意见进行处理。

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子靳介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拆承重墙的行为有可能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陈子靳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吴兵

编辑 孙远铭

二审 肖慧 韦一茜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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